债务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担责?
2025-11-24北京专业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律师
债务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担责?
1.一般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中,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其债务时,且经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后仍不能清偿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对于连带责任保证而言,一旦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无需先行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3.特殊情形下的责任:若因债务人破产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履行能力,则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均应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怎样分?
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时,原则上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负债务,应当首先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份额。这里的关键在于区分哪些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以及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支付能力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不同类型的保证关系下,债务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正确理解并适用相关法律规定是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合理保护的关键所在。
